2012/04/28

關於工作

我發現,如果你可以犧牲名聲和生命,很多煩惱就失去存在的理由。

不是說真的要你去撒熱血、拋頭顱,而是要你別讓這些事情把自己搞得綁手綁腳。

為什麼加班?為什麼用工作給自己這麼大的壓力?是因為希望在期限之前生出東西,還是滿足別人的期待?即使讓自己天天過得很不快樂也在所不惜?

我老實說好了,如果天天都要加班,那麼加倍的加班費就是必須要給的。這點沒得商量,因為賠上自己的快樂,金錢只是最微不足道的補償,如果錢可以是補償的話。

一個期限必須考慮到團隊的能力,如果真的作不到,那就是作不到,不是靠著根性、毅力或熱血就可以的。如果管理上有瑕疵,那是管理者的工作,不能犧牲實作者,這樣就是責任的混淆。

每天上班十個小時,領取相對應的薪水,付出相對應的成果,我只問一句:你已經對得起自己了嗎?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就別在意期限之前能否把東西生出來。

沒有人有義務要把快樂端上來給我們,也沒有人有義務把成功端上來給我們,一件事情若是該成,就是會成;不成,就是不成。盡人事,對得起自己就好了。把自己搞得不快樂,算是哪們子的對得起自己?

你這麼在意別人、同事、老闆、家人甚至是自己看待自己的眼光,是為了什麼?如果你不需要去在意名聲和生命,有必要這麼折磨自己嗎?

我現在都會設定鬧鐘,每天七點半進辦公室,下午五點半走人,連續工作一小時就休息十分鐘,就算要加班,也只選擇週末加個半天到一天,因為這種時間加班的效益比平日加班的效益還高。

重點是絕不折磨自己。沒有人可以折磨你,沒人有這個權利,那你何苦折磨自己?

丟掉那些對名聲和生命的操心,你只有當下此刻,不要去想未來和過去,它們什麼都不能給你。

該活的時候好好活,該死的時候好好死。活著只有兩種方法,快樂地活,或不快樂地活。

我不是用痛恨的心情在說這些,不然我就是在折磨自己了。希望你也能看懂。

祝福!